加州法律规定装修首付不得超过合同价的 10% 或 $1000(取较低者)。要 30%、50% 首付的师傅,直接违反加州法律。
"先付 50% 定金,我好去订材料。"——在湾区装修市场,这句话很常见。但在加州,这是违法的。加州法律对装修首付有明确上限,记住这条,能过滤掉一大批不靠谱的师傅。
核心摘要
- 加州法律(B&P §7159):装修合同的首付款(down payment)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10%,或 $1,000,两者取较低者。
- 举例:2 万美元的工程,首付最多 $1,000(不是 $2,000);5,000 美元的工程,首付最多 $500。
- 特殊订购材料也没有例外——法律明确写了"no exceptions for special-order materials"。
- 后续付款必须按工程进度节点支付,法律禁止承包商收取尚未完成的工作的费用。
- 例外只有一种:在 CSLB 备有 blanket performance and payment bond 的大型商家(如大型连锁店),普通独立师傅不适用。
算一算:你的工程首付上限
| 合同总价 | 10% | 上限(取低) |
|---|---|---|
| $5,000 | $500 | $500 |
| $10,000 | $1,000 | $1,000 |
| $20,000 | $2,000 | $1,000 |
| $50,000 | $5,000 | $1,000 |
| $100,000 | $10,000 | $1,000 |
看明白了吗?合同超过 $10,000,首付上限就锁死在 $1,000。
正确的付款节奏
加州法律要求付款与进度挂钩:
- 签约:首付 ≤ $1,000(或 10% 取低)。
- 施工中: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节点付款(比如"水电完工付 X%"、"橱柜安装完付 X%"),每个节点写清楚"完成什么工作、付多少钱"。
- 完工验收后:付尾款。尾款前记得拿 lien release(另见本站《尾款前必须拿到的文件》)。
核心原则:钱永远不能跑在工程前面。师傅还没干的活,你一分钱都不要预付。
师傅的常见话术 vs 法律
- "材料要先订,得付 30%"——违法。材料款走进度款,材料到场验收后再付那一笔。
- "这是行规,大家都这样"——不是行规,是违规。合规的师傅都懂这条线。
- "你不放心可以分期"——分期可以,但每期都必须对应已完成的工作。
- "签个补充协议多付点定金"——补充协议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,超额部分依然违法。
如果已经付多了怎么办?
- 保留所有付款凭证(转账记录、收据、合同)。
- 要求师傅按法律退还超额部分,或折抵后续进度款。
- 师傅拒绝?向 CSLB 投诉(cslb.ca.gov),这是 CSLB 重点打击的行为之一。
- 金额大的,咨询律师——超额收费本身就是违法证据。
为什么这条法律存在?
太多"收了大额定金就消失"的案例。加州用这条法律把屋主的最大风险锁死在 $1,000 以内。反过来想:一个连 $1,000 首付都不愿意接受、非要 30% 的师傅,他的现金流可能已经出问题了——这种师傅,趁早换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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